2021-10-08 18:52:45|已浏览:245次
音乐节奏感通常是指对音乐进行中时间关系的知觉、再现和领悟的能力。前苏联音乐心理学家捷普洛夫在其《音乐能力心理学》中把音乐节奏感定义为:“音乐节奏感可以说是一种积极体验(以运动反映)音乐的、从而正确感知音乐运动时间进程的情绪表现力的能力。”他一语中的地指出了音乐节奏感的运动性和情感性两个本质属性。
1.运动性
身体运动构成了人对音乐节奏体验的基础。“节奏在任何场合都不只是‘知觉’的事实:就其实质而言,它包括感受主体的积极定向。节奏总是被生产出来的。没有冲动性的身体变化,则一系列节奏声音的知觉将成为对这些声音的持续性和强度的完全抽象的理解。”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欣赏音乐或参与音乐表演时总会有一种自发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促使我们的身体伴随音乐的节奏做出各种运动,如摇头晃脑、踏脚、挥舞手臂等。如果某块肌肉的活动受到了抑制,那么运动就会出现在其他地方。
音乐节奏感是听觉与运动觉共同作用的结果。运动是音乐节奏感知的有机成分和必要条件,而不是伴随节奏感知的外部现象,它既是节奏感知的条件,又是节奏感知的结果。但是在节奏感觉被内化之后,节奏就可以脱离运动而被保持在意识中,这时我们就可以只依赖听觉、视觉甚至想象来感知和再现音乐节奏了。
2.情感性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节奏作为音乐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手段,也必然地具有表达情感的功能和性质。我国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在谈论节奏与情绪的关系时讲到:“节奏是传达情绪的最直接而且最有力的媒介,因为它本身就是情绪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生理、心理方面都有一种自然节奏,起于筋肉的伸缩以及注意力的张弛……这是常态的节奏。情绪一发动,呼吸、循环种种作用受扰动,筋肉的伸缩和注意力的张弛都突然改变常态,原来常态的节奏自然亦随之改变。换句话说,每种情绪都有它的特殊节奏。”
相关阅读:
MAX-Camp | 北京?艺术音乐主题研学营,满足十一假期的所有期待!
文末福利!!!如果您的孩子想要学习声乐、钢琴、美术等艺术课程,那么不妨联系一下我们美行思远少儿艺术在线老师,领取一下免费试听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