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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是学校执行国际a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协调处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署办公。具体而言,我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 出国人员派出工作1. 负责办理教职工短期(半年以内)因公出国(境)任务的校内审批、任务申报和护照签证等手续;2. 负责因公出国(境)教职工的行前教育、经费预算审核以及回国后的总结、财务报销审核工作;3. 会同人事处负责与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相关的国外管理工作,并会签审批因公护照转因私护照、延长申请、豁免回国服务等事宜;4. 负责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的护照管理工作。二. 与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1. 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各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2. 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包括计划的制定、协议的拟订、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3. 负责受邀来访的境外专家和团组的审批、备案和申报工作,并协调各院(系)来访专家和团组的接待工作;4. 办理境外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学衔的资格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5. 审理与境外学校、研究单位和公司等机构签订合作与交流 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的有关事宜。三. 国外或境外智力引进工作1. 负责长短期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项目申报、审查和报批工作;2. 办理长短期专家来华访问的邀请及签证手续;3. 与聘请单位共同组织和实施境外专家在华访问期间的学术交流、生活保障、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密工作;4. 负责专家引进成果和效益的总结、汇编、上报以及成果奖的报批等工作;5. 负责智力引进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专家来华人数、外事经费汇总、统计、报表、电子文件报送等工作;6. 负责外专(外教)公寓的日常管理。四. 国际学术会议的外事管理1. 负责各院(系)承办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工作;2. 协助国际学术会议主办单位办理国(境)外代表来华参加国际会议的入境签证手续;3. 负责会议期间国外(境外)代表及随行人员的生活保障、安全等事宜;4. 协助会议主办单位完成各项与会议有关的组织工作。五. 留学生的管理工作1. 负责我校汉语留学生招生简章的修订、招生宣传;2. 负责办理留学生录取通知书、JW202表、体检、居留证等入学手续,并安排新生的学习和生活;3. 负责汉语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4. 负责学生分班考试、日常考勤以及集体活动与实习的组织;5. 负责汉语留学生所用教材的选购及编写;6. 组织留学生参加国际a组织的HSK考试(汉语水平测试);7. 负责汉语班教师的聘任、考核与培训;8. 负责汉语班教学设备和教室管理;10. 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种报表、数据库软盘及日常计算机管理工作。六. 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